□ 本報記者 章寧旦
高高興興和男友去登記結婚,卻被告知自己“已婚”20余年,申請撤銷婚姻登記,但民政部門不予受理。4年時間里,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童女士堅持依法維權,最終在廣東省、陽江市兩級檢察院的幫助下,被冒名27年的婚姻登記撤銷了。
“感謝廣東省檢察院和陽江市檢察院以及幫助我處理案件的檢察官,讓我過上正常生活?!苯?,回想起維權過程的不易,童女士感慨萬千。
登記結婚時被告知“已婚”
事情還要從2019年說起。這一年,童女士打算與男友結婚,當她滿臉喜悅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時,卻被告知她已于1996年“結婚”,“丈夫”是陽江市陽東區的羅先生。童女士很震驚:自己明明是單身,怎么無故多出一個丈夫?于是,她先后向惠州和陽江兩地的公安機關報了警。
“1996年,我的身份證上是曾用名童某云,那個冒名的婚姻登記用的就是這個名字。但我從來沒去過陽東,更不認識那個羅先生?!睂τ谧约骸氨唤Y婚”,童女士是一頭霧水。因為是已婚身份,童女士無法辦理結婚登記。
2020年4月17日,童女士向陽東民政局提出撤銷婚姻登記申請,認為該登記是被冒名頂替。3日后,陽東民政局打電話告知童女士,申請不予受理。童女士只好將陽東民政局起訴至陽東區人民法院。法院查明,1996年11月26日,羅先生的《結婚登記申請書》是其本人所寫,羅先生陳述童女士并不是當時與其登記結婚的人。另外,陽東民政局又于2008年11月28日為羅先生和另一名女子頒發了結婚證。法院一審判決陽東民政局對童女士的申請予以受理。
陽東民政局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涉案結婚登記行為發生于1996年,早已超過5年起訴期限,遂裁定駁回童女士的起訴。童女士不服二審裁定,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被駁回。
2022年9月29日,童女士向陽江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陽江市檢察院審查認為,陽江市中院行政裁定并無不當,遂作出不支持申請監督的決定。但檢察機關認為,童女士可能被冒名辦理婚姻登記一事,存在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可能性,于是決定對案件進行調查核實。
檢察機關抽絲剝繭破局
20多年前與羅先生登記結婚的女子到底是誰?如果她不是童女士,為何會有童女士的身份證?一連串問題擺在檢察官面前。
陽江市檢察院成立了辦案小組,由檢察長親自督辦。為最大限度還原真相,承辦該案的陳檢察官多次向童女士、羅先生、羅先生戶籍所在地村小組、童女士親屬等了解情況。經查,1996年至1997年期間,父親生病,童女士在家中照顧父親。同時期,童女士的身份證曾丟失。2006年,童女士與當時的男友生下一個女兒,后來男友意外身亡,所以一直沒有登記結婚,直至遇到現男友。
在調查過程中,羅先生告訴檢察官,與他登記結婚的那名女子是在發廊認識的,當時兩人都用陽江話交流,無法辨別對方是哪里人,直到登記結婚,她也不肯回老家開證明,只是用身份證登記。
檢察官又走訪羅先生所在村小組,了解到1996年羅先生確實帶了一名女子回家,一個多月后該女子離開。一年后,該女子曾帶著女兒回來,但很快又離開,再也沒有回來。之后,羅先生與現任妻子結婚。
1996年與羅先生登記結婚的女子從哪里來,又去了哪里?沒有人知道。案件似乎進入死胡同。
人像鑒定查出冒名女子
“雖然羅先生說當年與其結婚的女子不是現在的童女士,但我們也不能輕率就此下結論,必須有確鑿證據?!标悪z察官說。
為此,檢察官來到陽東區檔案館,調取了羅先生1996年婚姻登記材料。當時并沒有男女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存檔,唯一的線索就是結婚照。
陳檢察官用手機拍下結婚照,委托廣東中證聲像資料司法鑒定所對照片中女子與童女士的照片進行人像同一鑒定。鑒定意見為:兩張照片中的人像不是同一人。接下來,檢察機關又讓童女士提供其女兒的出生證明,證明童女士女兒的出生時間與羅先生和那名女子所生女兒的時間不吻合。
可是,那名女子究竟是誰?檢察機關通過圖片技術比對,確認結婚照中的女子與湖南一名唐姓女子相似度為99%。陽江市檢察院立即與湖南當地檢察機關聯系,委托對方調查,最終確定該唐姓女子就是1996年與羅先生登記結婚之人。
此案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馮鍵對該案提出明確指示,要求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以求極致的精神做到案結事了。
今年6月14日,陽江市檢察院就該案召開聽證會,邀請市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5名聽證員和童女士、陽東民政局代表參加。5名聽證員一致認為檢察機關調取的證據足以證實童女士系被冒名頂替,應撤銷相關婚姻登記。
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民政部印發的《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陽江市檢察院向陽東民政局發送檢察建議書,建議撤銷羅先生與童女士的婚姻登記。陽東民政局隨即撤銷了羅先生與童女士的婚姻登記。
之后,為推進訴源治理,陽江市檢察院聯合陽江市民政局開展調查,共梳理出全市現存在婚姻登記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案例6例、重復登記4例(含本案)。為捍衛群眾合法權益,陽江市檢察院向陽江市民政局公開宣告送達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書。
編輯:劉一鳴